➊热爱幼儿园教育工作,身心健康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积极进取,乐于奉献,团队意识强。
➋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(往)届毕业生。
➌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,较好的掌握专业技能,有工作经验(经历)的保教、医护人员优先考虑。
➍形象气质良好,语言表达清晰,原则上年龄在38周岁以下,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、护理学等相关证件。
➎身体健康,无犯罪记录,无吸毒记录,无慢性传染疾病,无精神疾病。
1.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、生活照片、身
资料进行初审,电话通知初审通过人员,按要求参加面试。
2.应聘人员准备好个人简历、身份证、学历证明、教师资格证或护理证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(一式两份),根据电话通知时间按时参加面试。
3.录用:面试合格者,由民族保育院组织开展岗前培训。培训考核合格、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,正式录用。
➊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应聘相关资料,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、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报名无效。
➋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,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。
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名。
1.曾受过刑事处罚的。
2.曾因严重违反纪律、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(聘用)合同的。
3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。
4.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。